离婚是要在当地离,还是哪里都可以离?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是不太清楚离婚的地点要求。我们现在居住的地方和户口所在地不一样,想知道离婚必须要在当地办理,还是在其他地方也能办理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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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对于离婚地点的要求是不同的。 首先说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不能在任意地方办理,必须到双方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比如,夫妻双方的户口分别在A地和B地,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去A地或者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而不能去其他无关地区办理。 然后是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通常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诉讼离婚的地点规定相对复杂一些,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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