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同意离婚是否需要过冷静期?
我和配偶都商量好了要离婚,没啥财产纠纷也没孩子抚养权问题,就想痛痛快快离了。但听说现在离婚有冷静期,我就想问问,像我们这种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还需要经历离婚冷静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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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双方都同意离婚,也就是协议离婚,是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的。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即使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也必须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还需在三十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协议离婚时,离婚冷静期是必经的法定程序,目的是避免冲动离婚,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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