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异父母扶养子女扣除个人所得税该怎么算?

我和前妻离异了,孩子归我抚养,但前妻也会给一部分抚养费。我听说扶养子女可以扣除个人所得税,可我俩这种离异的情况,这扣除该怎么算呢?不太清楚具体的计算方式和规定,希望有人能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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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概念。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抚养子女负担而出台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这个政策,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里的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对于离异父母扶养子女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就是每月1000元由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每人每月扣除500元。但具体的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孩子归您直接抚养,您和前妻可以协商确定扣除方式。若协商后由您全额扣除,那么您每月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纳税所得额就可以减少1000元;要是你们决定双方各扣除50%,那您和前妻每月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纳税所得额都可以减少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双方要留存好子女的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这样做可以确保你们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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