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包吃包住,现在公司又要扣水电费,这种情况告劳动局能赢吗?

我和公司签劳动合同时明确写了包吃包住,现在公司突然要扣水电费,感觉很不合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去告劳动局有没有胜算,具体要怎么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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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签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包吃包住,现公司又要扣水电费,告劳动局能否胜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既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包吃包住,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果公司在没有合理依据和事先告知的情况下,突然要求扣除水电费,这可能构成对劳动合同的违约行为。 其次,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而公司扣水电费并不在上述法定代扣范围内。 如果劳动者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停止不合理的扣费行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劳动行政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以依法向所在地区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若对仲裁裁决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水电费扣费凭证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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