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30天后双方必须到场吗?

我和配偶申请了离婚,经过30天冷静期,可现在对方不愿意去办理后续手续了。我想知道,离婚冷静期30天后双方是不是必须都到场才能完成离婚程序?要是对方不来,这婚还能离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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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冷静期30天后,双方确实必须到场。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30天届满后,还会有30天的时间让双方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期间需要双方同时到场。如果只有一方到场,是无法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的。若出现一方反悔不愿意到场的情况,另一方坚持离婚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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