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签假名字还需要还钱吗
我把钱借给别人,对方给我写了借条,可后来发现借条上签的是假名字。我现在特别担心,这钱还能不能要回来,他这种签假名字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怎么算,是不是就不用还钱了,想了解下这方面规定。
展开


借条签假名字仍然是需要还钱的。 首先,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即便借条签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也不影响借款事实的认定,只要能证明确系同一个人,那么借款人依然要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交付借款的举证责任由出借人承担。当遇到借条签假名字的情况,出借人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做笔迹鉴定,以此确定实际借款人;也可以提供其他债权凭证,像汇款单据等,用来证实款项的实际收款人是被告本人 。 我国法律对于一般民事行为中的签名形式,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在通常情况下,只要签名能够反映个人行为特征、识别行为人身份,就可以认定其与正式登记的姓名具有同等的签名效力。所以,即便借款人不承认借条上的债务,法院也能够依据其他证据,认定借款人存在债务,并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借款人是出于故意或者其他不良动机,在借条上签假名字,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指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相关概念: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在民间借贷中,就是说只有当出借人把钱实际交付给借款人,借款合同才成立。 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比如在借贷纠纷里,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还钱,那么出借人就要提供能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