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后遗嘱过户是否要走法院?
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遗嘱把房子给我。我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要去法院走程序。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也不想把事情搞得太复杂,所以想问问有没有其他办法能完成过户,还是说必须得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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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过世后遗嘱过户不一定要走法院程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遗嘱过户的一般流程。遗嘱过户指的是根据被继承人留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将其名下的财产,通常是房产等不动产,转移到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名下。这一过程涉及到对遗嘱效力的确认以及财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 如果所有继承人对遗嘱的效力、内容以及房产过户事宜都没有争议,那么可以不通过法院,直接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在办理完继承公证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然而,如果继承人之间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存在争议,或者对房产的分配方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法院会对遗嘱的效力进行审查,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待法院判决生效后,继承人可以凭借生效的法律文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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