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产如何过户?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办理房产过户,主要涉及到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继承遗产。当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时,就会启动法定继承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接下来是办理房产过户的具体流程。第一步,要进行房屋评估。需要委托专业的评估公司对房屋的市值进行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第二步,办理继承公证。申请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果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第三步,进行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四步,办理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在整个过程中,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继承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可能需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然后继承人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