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的租赁合同能够解除吗
我租了一个场地打算做生意,刚签合同不久就听说这个企业要破产了。我很担心我的租赁合同会不会被解除,要是被解除了我前期投入就可能打水漂了。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破产企业的租赁合同到底能不能解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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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的租赁合同是可以解除的,但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首先,从《民法典》角度来说,合同解除分为协商一致解除和法定解除。如果破产企业和租赁合同的另一方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同的共识,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比如双方都觉得合同继续履行没有意义,都同意不再履行租赁合同,那么就可以解除。 其次,存在法定解除的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几种法定解除的情况: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打个比方,如果企业破产是因为遭遇了严重自然灾害,导致租赁的场地严重损坏无法使用,这种情况就可以解除合同;二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要是破产企业明确说不再履行租赁合同的主要义务,比如不再提供租赁场地等,那么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三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是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申请被接受之前签订但还没有完成的租约,管理者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执行,并且要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果管理者在破产申请被接受后两三个月之内不通知另一方,或者人家催问他后三十天内也没回答,那租约会默认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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