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破产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最近听说公司经营不善可能要破产了。我很担心自己的工作,想知道如果企业真的破产了,能不能解除和我们的劳动合同呢?要是解除了,我们员工的权益又该怎么保障呢?就想了解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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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这意味着企业破产这种法定情形出现时,劳动合同关系就结束啦。打个比方,就好像两个人约定一起做一件事,结果出现了没办法继续做这件事的情况,这个约定自然就不能继续下去了,劳动合同也是类似的道理。 而且企业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职工工资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进行清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就是说,即使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一些权益也是有保障的,会优先得到清偿。 另外,如果企业是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也可以进行裁员从而解除劳动合同。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比如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概念: 破产清算:是指企业在无法偿还债务时,通过法定程序将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理、评估和变卖,以偿还债务的过程。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 。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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