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证继承房产该如何办理过户?


非公证继承房产过户是可以实现的。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法律概念,继承是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在房产继承方面,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等不同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也表明,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办理非公证继承房产过户,通常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准备材料。如果有遗嘱,要准备遗嘱;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需要准备继承人的身份证件、逝者的死亡证明、房产证、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可以去公安机关、社区或者相关单位开具,用于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 第二步,前往办理地点。如果继承人之间对房产继承没有争议,可直接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申请与备案手续。若在房产继承过程中产生了争议,并已诉诸法律途径,那么需要携带法院的裁定或者判决书,再前往房管部门继续办理后续手续。 第三步,可能涉及的其他事项。交纳税费,具体税费标准要视当地政策而定;如果房屋状况需要,可能要赴房地测绘部门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最后,携上述资料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填写《房地产产权转移申请书》,递交材料待审,审核通过后,就会发放新房产证,完成过户。 总之,非公证继承房产过户虽然可以不经过公证环节,但要确保材料准备齐全,按照规定流程办理。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