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有遗嘱,房子过户该怎么办理?


当老人过世且留下遗嘱,要办理房子过户,这在法律上属于遗嘱继承房产过户的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办理流程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需要确认遗嘱的效力。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遗嘱有多种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生效要件,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只有符合法律规定要件的遗嘱才是有效的。 接着,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到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时,需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公证机构会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继承人的身份等进行审查。根据《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然后,进行房屋评估。通常要委托专业的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的位置、面积、房龄等因素给出合理的评估价格。 之后,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继承人携带继承公证书、房屋评估报告、身份证件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房屋产权登记到继承人名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如果其他继承人对遗嘱的效力或者房屋过户有异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定遗嘱的效力和房屋的归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