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权的设立需要协商吗?

我最近遇到一个事儿,别人欠我钱,我扣下了他的东西,想着行使留置权。但我不太确定,留置权是不是得和对方协商好才能设立啊?还是说我直接就能扣下东西?我有点拿不准,希望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留置权设立需不需要协商这方面的规定。
展开 view-more
  • #留置权设立
  • #法定条件
  • #法律规定
  • #动产留置
  • #优先受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留置权的设立并不以协商为必要条件。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留置权。 留置权的成立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这里的合法占有包括基于合同关系等合法原因占有,比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其次,债权已届清偿期。也就是说,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到了应该偿还的时间,但还没有偿还。最后,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债权是因为该动产产生的,或者说该动产与债权的发生有直接关联。 不过,虽然留置权的设立不需要协商,但法律也有一些限制和规定。例如,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而且,如果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所以,在行使留置权时,债权人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约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