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盖章吗?


在探讨房屋租赁合同是否要盖章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合同生效的基本概念。合同生效,通俗来讲,就是这份合同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得按照合同里的约定去做事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而对于书面合同的成立,该法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而言,如果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自然人,那么在合同上签字或者按指印就足以证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不一定要盖章。因为签字和按指印同样能够表明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同意受其约束。例如,你和房东都是个人,你们在合同上签了字,那么这份合同在没有其他无效情形的情况下,就是有效的。 如果合同的一方或者双方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一般来说,盖章是比较常见的确认合同效力的方式。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盖章代表着该组织对合同内容的认可。不过,即使没有盖章,只要有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合同同样可能生效。比如,某公司作为出租方与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虽然没盖公司章,但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且该合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无效情形,那么合同也是有效的。 此外,合同是否生效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例如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违背公序良俗等。如果合同内容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即便签了字、盖了章,合同也是无效的。同时,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条件,比如“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办理备案登记后生效”,那么就需要满足这些条件合同才会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