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租赁合同需要盖章吗?
我和房东签了房租租赁合同,但是合同上只有签字,没有盖章。我不太确定这样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想知道房租租赁合同是不是必须要盖章才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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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租租赁关系中,关于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盖章,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盖章的作用。盖章其实是一种表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予以确认的方式。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来说,盖章代表着该组织对合同的认可。但盖章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唯一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这意味着,如果签订房租租赁合同的是自然人,那么签字或者按手印就可以使合同成立并生效,不一定要盖章。因为自然人的签字或手印能体现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而如果签订合同的一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情况下会要求加盖公章。不过,如果仅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且能证明其签字是代表该法人或组织的职务行为,合同同样是有效的。并且,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比如租客按时交租,房东提供了房屋,即便没有盖章,合同也在实际履行中成立并生效了。 所以,房租租赁合同不一定要盖章,签字、按手印等方式同样可能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关键是要体现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以及符合合同成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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