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没有章子是否有效?
我签了一份租赁合同,但是合同上没有盖章,不知道这份合同还有没有效。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想问问大家,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没有盖章的租赁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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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租赁合同没有盖章是否有效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合同生效的基本概念。合同生效意味着合同在法律上产生了约束力,双方当事人都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一般情况下,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而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租赁合同而言,如果没有盖章,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它无效。虽然盖章是合同订立过程中常见的一种确认方式,但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唯一要件。如果合同上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根据法律规定,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签字的合同同样是有效的。 此外,如果双方虽然没有盖章,但一方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主要义务,比如出租方已经交付了租赁物,承租方已经支付了租金,并且对方也接受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视为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因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不过,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必须要盖章才生效,而实际没有盖章,那么合同可能就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判断租赁合同没有盖章是否有效,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考量,不能简单地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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