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冷静期过了就意味着离婚了吗?
我和伴侣去申请了离婚,进入了结 婚冷静期(应该是离婚冷静期)。现在冷静期过了,我有点迷糊,不知道是不是就自动离婚了。我和伴侣也没再去相关部门办后续手续,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是不是就算离婚了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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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这里说的应该是“离婚冷静期”,而不是“结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了避免冲动离婚而设立的一个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过了离婚冷静期并不代表就已经离婚了。离婚冷静期只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阶段。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只有在这个申请被批准,并且婚姻登记机关发放了离婚证之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如果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撤回申请,或者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没有共同去申请离婚证,那么离婚登记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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