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钱的周期不同会导致纳税额增加吗?
我发现公司发钱的周期有时候不一样,有时候是一个月一发,有时候几个月一起发。我就担心这样发钱周期不同,会不会让我的纳税额增加啊?我不太懂税收这方面的知识,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到底会不会导致纳税额增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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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它是按照累计预扣法来计算预扣税款的。累计预扣法,简单来说,就是把您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截至当前月份累计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这个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查找适用预扣率,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就是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发钱的周期不同,比如原本按月发放的工资,几个月集中发放。在采用累计预扣法的情况下,当月集中发放多个月工资时,累计收入会大幅增加,由于是按照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可能会使当月适用的预扣率提高,从而导致当月预扣的税额增加。但从全年来看,如果全年的收入总额不变,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也不变,那么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是不变的。因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会按照全年的综合所得来重新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所以,发钱周期不同可能会使某个月的纳税额增加,但从全年整体纳税情况来看,并不一定会导致纳税总额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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