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重复申诉有影响吗
我之前申请过劳动仲裁,但是对结果不太满意,现在想再申请一次,又担心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想知道这种重复申诉到底会不会有影响啊,都有哪些方面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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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不可以重复仲裁。对已经作出裁决的劳动争议,不能重复提起仲裁解决。这是为了维护仲裁结果的权威性和稳定性,避免当事人滥用仲裁程序,造成资源浪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一些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情形,比如追索劳动报酬等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这类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是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适用法律错误、仲裁委无管辖权等特定情形,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如果不属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另外,如果是在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的,可以再次申请仲裁,但是一般不能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来再次提出申请。 相关概念: 一裁终局:就是仲裁裁决作出后就发生法律效力,一般不能再就同一争议进行仲裁了。 申请撤销裁决:是指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特定违法违规等情形时,向法院申请取消该裁决的一种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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