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赠予给姐姐的房子姐夫有份吗?
我妹妹把她的一套房子赠予给我了,房产证上也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老公觉得这房子他也有份,可我觉得这是妹妹单独给我的。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这套妹妹赠予我的房子,我老公到底有没有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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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妹妹赠予给姐姐的房子姐夫是否有份这个问题时,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但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又明确指出,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妹妹在赠予房子的时候,明确通过书面赠与合同等方式表明该房子是只赠予姐姐一人的,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姐姐的个人财产,姐夫没有份。因为法律尊重赠与人的意愿,既然明确是给一方的,那就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相反,如果妹妹在赠予时没有明确表示房子只给姐姐,没有相关的书面说明等证据。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姐夫就有份。所以,关键在于赠与行为有没有明确指向姐姐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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