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赠予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我爱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他把一套房子赠予给我了。现在我们有点矛盾,我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我想知道,像这种婚内赠予的房产,在法律上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心里没底,希望能有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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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婚内赠予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婚内赠予则是夫妻一方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另一方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判断婚内赠予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赠予时是否有明确约定。如果赠予方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予夫妻其中一方个人的,并且有书面协议等证据证明,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丈夫在赠予妻子房产时,签订了赠予协议,写明该房产仅赠予妻子一人,那么这房产就归妻子个人所有。 相反,如果赠予时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一方个人,按照法律的一般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所得的财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丈夫只是把房子过户给了妻子,但没有任何书面说明房子只给妻子一人,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就可能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婚内赠予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赠予时是否有明确约定来确定。如果存在争议,可以依据相关的赠予协议、产权登记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房产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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