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离职后该如何处理?
我在公司有股权激励,最近打算离职。不太清楚离职后这股权激励会怎么处理,想知道不同离职原因下,已行使和未行使的股权分别会怎么安排,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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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离职后的处理方式,需要区分员工离职的不同情形。 如果员工是因为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或者其他纪律规定而离职。通常来说,已经行使的期权部分,可能会由创业团队的创始成员或者他们指定的第三方人员(若采用创始人代持模式)、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或者他们指定的第三方人员(当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期权企业时)以最低价格进行回购。对于尚未行使的期权部分,将不再给予行权机会。 要是员工并非因为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或其他纪律规定而离职,对于已经行使的期权部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员工继续持有,或者予以回收;尚未行使的期权部分,同样不再予以行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一法律条文为公司处理股权相关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 总之,股权激励离职后的处理既要依据公司内部规定,也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股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目前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 。 回购:指公司或相关指定人员按一定价格将员工持有的股权买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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