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厂房拆迁引起纠纷该如何处理?四川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四川这边有个厂房,现在面临拆迁,但是在拆迁过程中跟相关部门产生了纠纷,不太清楚该怎么解决。同时也想了解下四川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到底是怎么规定的,自己心里好有个底,想知道具体的补偿计算方式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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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厂房拆迁引起的纠纷时,有多种解决途径。首先,如果房屋拆迁纠纷当事人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若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要是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而采取仲裁方式的话,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 。 关于四川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相关概念: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一裁终局制:是指仲裁机构对申请仲裁的案件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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