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案件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食品案件的办理程序通常有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首先是受理与立案阶段。当有关部门收到食品案件的线索后,比如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等,会对线索进行初步审查。若线索符合立案条件,就会进行立案。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 接着是调查取证阶段。立案后,执法人员会展开调查,收集相关证据。他们可能会对涉事食品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查看食品的生产记录、进货台账、销售记录等资料,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等。调查人员有权要求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在这个阶段,执法人员要确保所收集的证据合法、真实、有效。 然后是案件审查阶段。调查终结后,办案机构会将调查结果和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法制审核机构或者其他负责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如果发现问题,会要求办案人员补充调查或者进行相应的修正。 之后是告知与听证阶段(如果符合听证条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且案件符合听证条件(比如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最后是作出处罚决定与执行阶段。经过前面的程序,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机关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强制执行,如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