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一般来说,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以下几类材料: 首先是书面的劳动仲裁申请书。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要写清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基本信息,像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还要明确写出仲裁请求,比如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以及提出这些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另外也要注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 其次是身份证明材料。如果申请人是劳动者,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来证明身份;要是有委托代理人,还得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若申请人是用人单位,要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再者是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这是最直接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还有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像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这些材料都能辅助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另外,被申请人身份证明也很重要。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地等;如果被申请人是劳动者,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 最后就是与仲裁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你要主张加班工资,那加班记录就是关键证据;要证明工资数额,工资条就可以作为证据。证据需要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相关概念: 劳动仲裁申请书:是申请人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阐述事实理由等内容的书面文件。 身份证明:用于证明申请人或相关人员身份的材料。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类材料。 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用来明确被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材料。 证据材料:支持仲裁请求,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能够证明相关事实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