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所需材料具体是怎样的?


申请劳动仲裁,不同身份的申请人所需材料有所不同,以劳动者申请为例,一般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首先是仲裁申请书,要一式两份或者按照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供。申请书里得写清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基本信息,像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还要明确仲裁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另外要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这是因为仲裁委得通过申请书了解你的诉求和大致情况,从而进行后续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其次是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同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用于核对。这能确定申请人的身份信息,保障仲裁程序的合法有效。 若有委托代理人,就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果是公民代理,还应提供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资料。这样能明确代理人的权限和身份,确保代理行为合法。 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也必不可少,这能让仲裁委清楚被申请人的主体情况。若被申请人为本市企业,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打印;也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下载打印。若被申请人属于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单位等,也都有相应获取其注册信息的渠道。 最重要的是要提供能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考勤表、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由用人单位掌握的证明材料除外)。这是确定双方存在劳动争议基础的关键材料。 此外,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庭审后退回原件,并且要提交《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如果是集体争议,除上述材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至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金额表。 相关概念: 仲裁申请书:是申请人向仲裁委提交的,用来阐述自己仲裁诉求、事实依据等内容的书面材料。 授权委托书:是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一定权限,委托其代为进行仲裁相关活动的书面文件。 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是能证明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合法注册登记,具有相应主体资格的材料。 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是能够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实际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