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赠与子女个人,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我想把房子赠与自己的子女,就只想给TA一个人,不想这房子变成TA和TA配偶的共同财产。但不太清楚从法律上来说,这种赠与方式下,房子到底算不算他们夫妻共有的。所以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该怎么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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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房子赠与子女个人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则是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另一方通常没有相关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如果是在子女结婚前将房子赠与子女个人,只要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子女夫妻双方的,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而在子女结婚后赠与房子,如果父母与子女签订了书面的赠与合同,明确表示该房子是赠与子女个人的,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要是没有这样的明确约定,那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为了确保房子只属于子女个人,建议父母在赠与时签订书面赠与协议并明确赠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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