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过户需要哪些证件和手续?

我打算把名下一套房子过户给亲戚,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要准备什么证件,以及办理过户得走哪些手续。怕到时候因为缺东西来回折腾,想提前了解清楚,有没有懂的朋友能给说说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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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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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指的是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后,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也就是把房子的所有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 首先说说需要的证件。对于卖方而言,一般要准备身份证、房产证,如果是夫妻共有房产,还需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证件。如果卖方委托他人办理,还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对于买方,主要是身份证,如果是外地户口,可能还需要提供当地的购房资格证明,比如社保缴纳证明、纳税证明等。如果是通过赠与方式过户,赠与人与受赠人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赠与公证,这时就需要赠与公证书。如果是继承过户,继承人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如有)、亲属关系证明等。 再来说说手续方面。第一步是签订合同,如果是买卖过户,买卖双方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过户时间等条款;赠与过户则要签订赠与合同。第二步是申请过户,买卖或赠与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管理部门会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第三步是缴纳税费,根据过户的方式不同,需要缴纳的税费也不一样。买卖过户可能涉及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赠与过户主要涉及契税和印花税;继承过户通常只需缴纳少量的登记费等。第四步是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这些规定为房屋过户需要准备的证件和手续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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