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如何规定土地挂牌出让的?


土地挂牌出让是一种常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不过民法典并没有直接针对土地挂牌出让作出具体的详细规定,它更多的是构建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框架。而土地挂牌出让的具体规则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了国有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国家对土地用途进行严格管制,出让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这意味着土地挂牌出让的地块必须在规划的允许范围内,不能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比如,规划为工业用地的,就不能在出让后用于商业开发。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其中,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这为土地挂牌出让的适用范围和出让金标准提供了法律依据。 另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对土地挂牌出让的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挂牌开始日前20日,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挂牌公告,公布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挂牌的时间、地点。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可以多次报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这些规定确保了土地挂牌出让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虽然民法典没有直接规范土地挂牌出让,但它为民法典中的一些基本原则,如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会贯穿于土地挂牌出让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中。在土地出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要遵循这些原则,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