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正确说法是什么?
我打算参与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项目,但不太清楚相关规则。想知道土地使用权出让到底是怎么回事,有哪些正确的说法和关键要点,出让过程要遵循什么规定,我在里面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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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这就好比国家把土地在一定时间内“租”给了土地使用者,使用者要为此付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该法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这意味着土地出让不是随意进行的,要在符合整体规划和计划的前提下开展。 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多种方式,主要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出让则是由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挂牌出让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协议出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的有关事宜的一种出让方式。 土地使用者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需要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利用和经营土地。如果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所以,土地使用者一定要严格遵守出让合同的各项规定,合法合理地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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