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结婚起诉离婚法院会如何处理?
我和对象没登记结婚,但现在想分开,涉及一些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不知道这种没登记结婚就起诉离婚的情况,法院会怎么处理,是直接不受理,还是会对财产和孩子问题进行判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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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未登记结婚而起诉离婚,法院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结婚登记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也就是说,只有经过结婚登记,男女双方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对于这种事实婚姻关系,如果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并按照正常的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会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依法作出判决。比如,在财产分割上,会根据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生活的实际需要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此时,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不会受理。不过,如果涉及到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法院会受理并依法处理。比如,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等进行分割;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也会按照与婚生子女相同的原则进行处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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