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具体是怎么判赔钱的呢?


劳动仲裁中关于赔钱的判定,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赔偿金额,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比如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二、经济补偿标准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那么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的工资。 -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比如劳动者工作了8个月,此时经济补偿按1个月工资计算。 -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工作了3个月,经济补偿就是半个月工资。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高收入劳动者的赔偿限制**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四、其他违法行为的赔偿** 除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比如未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给劳动者带来实际损害的,赔偿责任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一般会按照相关法律条款或给劳动者带来的实际损害程度来确定赔偿金额。 **五、相关时效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在这期间,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一规定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权利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