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一般有几份?
最近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签了一堆合同,但是没搞清楚到底有几份合同。也不知道这些合同都是怎么分配的,是我自己留着,还是银行或者其他部门也要留存?就想了解下正常情况下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得有几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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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份数在不同情形下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在住宅类房屋贷款业务中,通常要求签订一式五份 。具体分配如下:买卖双方各持一份,银行贷款留存一份,房管部门两份,其中一份用于备案,一份用于抵押手续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指出,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这些规定确保了合同形式和内容的规范性,也一定程度上影响合同份数安排,因为不同主体需要持有合同以明确各自权利义务。 如果已经拿到房产证,那么四份通常就够了。购房者自己留存一份,银行经办及留底需要两份,房管局(房屋登记中心)一份 。要是购买的房子是期房,除了上述的四份,房地产开发商还需一份 。这是因为期房涉及到开发商后续的建设、交付等责任和义务,所以需要持有一份合同保障相关权益 。 合同份数的设定是为了保障各方在住房借款交易中的权益,各方都需要合同作为履行义务、主张权利的依据。相关概念:(借款合同:就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钱,到期要还钱并支付利息的一种书面约定 )(抵押手续:是指把房屋等抵押物用于保障债务履行的相关办理流程和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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