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多少日内办结?

我去信访了一个事情,现在相关部门已经受理了,我特别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应该在多久之内把我的信访事项给办结呢?我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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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访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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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的办理是有明确时间规定的,这主要依据《信访条例》来执行。 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负责处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需要在受理后的60天内给出结果。但如果遇到比较复杂的情况,比如说涉及到多方利益、调查难度较大等,经过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还能再延长30天。不过在决定延长的时候,得把延期的理由告诉信访人。同时,如果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某些特定信访事项的办理期限有另外规定的,就按照那些特别的规定来确定办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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