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注销需要来几个人?

我名下有套房子,现在打算注销它,但不清楚办理房屋注销手续时需要去几个人。是我自己去就行,还是需要相关的其他人也一起去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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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屋注销涉及到将房屋的相关登记信息从不动产登记簿中消除,这是一个具有重要法律意义的行为。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说说办理房屋注销手续时所需的人数情况。 首先,如果房屋是属于个人单独所有,也就是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在正常情况下,只需要房屋所有权人本人前往办理房屋注销手续即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其中就包括“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这意味着,当房屋为个人独有,且所有权人要放弃该房屋权利进行注销登记时,自己去办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次,若房屋是多人共有,那么所有的共有人都需要共同参与房屋注销手续的办理。这是因为房屋的共有权意味着多个权利人对该房屋共同享有权益,在进行注销这样重大的处分行为时,所有共有人的意愿都需要得到体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多人共有房屋注销时,一般要所有共有人一起去,除非共有人之间有另外的约定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房屋所有权人无法亲自前往办理注销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不过,这种委托需要办理合法有效的委托公证手续。受托人需要携带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前往办理。相关法律对于委托代理行为也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所以,只要委托手续合法合规,受托人就能代表房屋所有权人完成房屋注销手续。 综上所述,房屋注销所需的人数取决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情况。个人单独所有的房屋,通常一人去办理;多人共有的房屋,一般所有共有人都要去;若有委托办理的情况,受托人也可在合法委托下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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