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不能超过总额的百分之多少?
我最近和别人签合同,里面涉及到定金的问题。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定金数额有没有限制,要是定金定高了会不会有问题,所以想问问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额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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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在法律上,定金具有约束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也就是说,定金数额的上限是主合同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比如,您签订了一个价值100万元的合同,那么定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万元。如果您实际约定的定金超过了这个比例,超过的部分是不被法律认可具有定金效力的。这部分超出的金额不能按照定金罚则来处理,即支付方违约时不能因为这部分超出金额而丧失要求返还的权利,收受方违约时也不需要对这部分超出金额双倍返还。所以,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定金数额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法定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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