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强险非医保用药车主要承担多少?

我开车出了事故,伤者治疗用了非医保用药。我买了交强险,现在就想知道,对于这些非医保用药的费用,我作为车主得承担多少啊?心里没底,不知道后续赔偿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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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强险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交强险中非医保用药车主承担比例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概念。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而非医保用药是指不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对于交强险中非医保用药的承担问题,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法律明确规定车主必须承担的具体比例。在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若保险公司能够证明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已经就非医保用药免责条款对投保人进行了明确的提示和说明义务,并且该条款本身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的非医保用药费用,车主可能需要承担。不过,具体承担比例也会因案件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比如事故责任划分等。如果车主承担全部责任,可能需要承担全部超出部分;若按比例分担责任,则按相应比例承担。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保险公司不能证明其对免责条款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那么保险公司可能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非医保用药费用,车主无需额外承担。因为根据保险法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此外,在一些情况下,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公平原则、保护受害人利益等因素来确定非医保用药费用的承担主体和比例。比如,为了保障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法院可能会适当减轻车主的负担,让保险公司在一定范围内承担非医保用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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