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扶养人有多人时该如何计算?

我家里有好几个需要我扶养的人,像年迈的父母和还在上学的孩子。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当有多个被扶养人时,相关的费用之类是怎么计算的,想了解下具体的计算方法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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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扶养人计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当存在多个被扶养人时,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是有明确规定和方法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个概念。它指的是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并且该解释还规定,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具体的计算步骤如下:第一步,确定每个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对于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对于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扶养年限 ÷ 扶养人数。 第二步,将所有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累加。不过,在累加过程中要遵循“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这一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所有被扶养人生活费累加后的年赔偿总额超过了这个标准,那么就按照这个标准来赔偿;如果未超过,则按照实际累加的金额赔偿。 举个例子,某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是30000元。受害人有两个被扶养人,一个是未成年子女,扶养年限是10年,受害人承担一半的扶养责任;另一个是年迈父母,扶养年限是5年,受害人承担三分之一的扶养责任。经计算,子女每年的生活费是15000元,父母每年的生活费是10000元,两者相加未超过30000元,那么就按照每年25000元来计算总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计算后两者相加超过了30000元,那就按照每年30000元来赔偿。这样的计算方式既保障了被扶养人的合法权益,也遵循了法律的规定和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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