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工资总额如何计算?


应付工资总额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应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数。要搞清楚它的计算方式,首先得明白它包含的内容。应付工资总额一般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几个部分构成。 计时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来计算工资,依据是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比如一个员工月工资标准是5000元,一个月正常工作22天,每天工作8小时,那他每小时的计时工资就是5000÷(22×8)≈28.41元。如果他本月正常工作了176小时,那计时工资就是5000元。 计件工资是根据劳动者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或完成的工作量,按照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工资。例如,某工厂工人生产一个零件的计件单价是10元,他这个月生产了500个合格零件,那他的计件工资就是500×10 = 5000元。 奖金是对劳动者超额劳动或增收节支等的奖励。像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都属于奖金范畴。企业会根据自身的奖励制度和员工的表现来发放奖金。 津贴和补贴是为了补偿劳动者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劳动者的津贴,比如高温津贴、夜班津贴等。补贴则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如物价补贴等。 加班加点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加点工作所获得的工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例如,员工日工资是200元,他在休息日加班一天且未安排补休,那他的加班工资就是200×2 = 400元。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综上所述,应付工资总额的计算公式就是:应付工资总额 = 计时工资 + 计件工资 + 奖金 + 津贴和补贴 + 加班加点工资 +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通过明确各个组成部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进行计算,就能得出准确的应付工资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