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陪护人员工资如何计算?
我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现在需要有人陪护。我想知道陪护人员的工资该怎么算,是按照什么标准来确定的呢?我不太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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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处理中,陪护人员工资的计算是一个重要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工伤陪护。工伤陪护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的情况。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安排人员进行陪护,一般不存在额外支付陪护人员工资的问题。 若用人单位没有安排陪护,而是由工伤职工自行找人陪护,那么陪护人员的工资计算就有不同情况。如果陪护人员有固定收入,那么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例如,陪护人员月工资为5000元,因陪护工伤职工请假一个月,这一个月没拿到工资,那么这5000元就是陪护费用。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若陪护人员没有固定收入,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可以通过当地的家政服务公司、劳务市场等渠道了解。比如当地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是每天200元,陪护了30天,那么陪护费用就是6000元。 总之,工伤陪护人员工资的计算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职工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也应依法履行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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