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款人如何撤销借款合同?

我之前和别人签了借款合同,现在因为一些原因不想借了,想撤销这个合同。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也不清楚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和流程,所以想问问借款人要怎么撤销借款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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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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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若想撤销借款合同,需了解一些法律概念和规定。首先,撤销权在法律上是指当合同存在某些特定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取消合同效力的权利。在借款合同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判断是否可以撤销。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如果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存在基于重大误解的情况,比如对借款金额、利息计算方式等重要内容产生了错误认识,从而订立了合同,那么借款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通常是指误解方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会使误解方的利益受到较大损失。 若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借款合同,受欺诈方也就是借款人有权请求撤销。比如出借人故意隐瞒借款的真实风险,或者虚构还款的优惠条件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当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借款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借款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借款人同样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胁迫一般表现为以给借款人本人或者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 另外,如果一方利用借款人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借款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借款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请求撤销合同。显失公平是指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借款人如果要行使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撤销权的行使需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由它们来进行判断和裁决,而不能由借款人自行决定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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