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追讨工伤责任赔偿?

在工作中受伤了,想向单位追讨工伤赔偿,但是完全不清楚该从哪里入手,也不了解整个追讨流程是怎样的,想知道都有哪些步骤、要准备什么材料,要是和单位有争议又该怎么办,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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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工伤责任赔偿,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接着是劳动能力鉴定。在被认定为工伤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能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进而明确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然后明确赔偿项目和金额。赔偿项目可能包含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比如医疗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产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用人单位需偿还 。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停工留薪期:是指劳动者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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