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小心卖了临期产品该怎么赔偿?

我在经营店铺时,没注意把一些临期产品卖出去了,现在顾客发现后要求赔偿。我不是故意的,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该怎么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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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期产品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临期产品和过期产品是不同的概念。临期产品是指即将到达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产品;而过期产品则是已经超过了保质期的产品。对于不小心售卖临期产品是否需要赔偿,关键在于该行为是否对消费者造成了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消费者购买到临期产品后,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了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那么商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因伤害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费用。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如果售卖的临期食品存在安全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赔偿。 不过,如果售卖临期产品的行为并没有对消费者造成实际损害,且商家在销售时没有故意隐瞒产品临近保质期的情况,一般不需要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但商家有义务向消费者清晰告知产品的保质期情况,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消费者可能会以知情权受到侵犯为由要求一定的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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