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绕路回家工伤如何赔偿?


首先要明确,下班绕路回家在一定条件下是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这些情形下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都可能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如果绕路行为是合理的日常活动,比如顺路去超市买个菜等,且在合理时间和路线范围内,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上述事故伤害,就可能被认定工伤。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赔偿项目通常有多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此外,如果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项目,就要由单位来承担。同时,像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等这些费用也是单位负责。 具体赔偿金额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受伤的严重程度、治疗所需费用、康复时间以及伤残级别等确定。而且,发生事故后要保留好事故现场相关证据、医疗单据以及事故责任认定书等重要文件,并尽快向所在用人单位以及社保经办机构报告事故详细情况,以便顺利申请工伤认定及相应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