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出租未装修该如何赔偿?

我租了个房子,合同里没说装修的事儿,现在不想租了,房子还没装修,不知道这种情况需不需要给房东赔偿啊?要是赔偿的话,标准是怎样的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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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出租未装修的赔偿问题上,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就擅自决定不装修了,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这里不装修可视作未按可能隐含的预期对租赁物进行一定改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也就是说,房东有权要求恢复到出租前的状态,如果有损失,承租人要赔偿。 其次,如果是因为房东的原因导致不能装修或者合同解除,比如房东中途毁约不让继续租了。若租赁合同因房东违反合同义务而撤销,且装修行为得到房东明确许可(即使没实际装修,但有许可装修的前提),租户有权向房东索赔剩余租赁期间装饰装修的剩余价值损失 。 另外,如果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涉及房屋装修问题,装修物在法律上属于添附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权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总之,房屋出租未装修的赔偿要依据双方是否有约定、合同是否有效、哪方存在过错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 相关概念: 添附物: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在房屋装修情境下,装修部分就属于添附到房屋上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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