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脚筋割断该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把脚筋割断了,已经确定是工伤。我不太清楚后续该怎么处理赔偿的事,想知道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能获得哪些赔偿项目,赔偿的标准大概是多少,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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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当发生工伤脚筋割断的情况,赔偿主要涉及一系列流程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内容。 工伤赔偿第一步通常是进行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是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之后,需要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对于脚筋割断的情况,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受伤情况、恢复情况等综合判断伤残等级。 赔偿项目方面,一般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医疗费根据实际发生的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例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此外,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还可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总之,工伤脚筋割断的赔偿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和标准来执行,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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