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地木工工伤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家亲戚在工地当木工,前段时间不小心受伤了,现在面临赔偿问题。但我们不太清楚具体的赔偿流程和标准,想了解一下像这种工地木工工伤的情况,赔偿都包含哪些方面,该怎么去申请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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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地木工工伤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确定劳动关系。如果木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赔偿责任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承担。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 **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因工伤需要治疗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是为了保障受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伤残补助金**:当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导致身体伤残并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时,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比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具体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 - **生活护理费**:如果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的,会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 **误工补偿**: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若属于他人侵权造成受伤的,受伤职工还可以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申请工伤赔偿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 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 2. 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 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向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申请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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