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事故导致毁容该怎么处理?


当遇到医院医疗事故导致毁容的情况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是收集证据,这是处理事故的基础。患者要保存好与此次医疗相关的各种资料,像病历、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这些都是证明医疗行为存在问题的重要依据。因为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无论是协商、鉴定还是诉讼,都需要用这些证据来支撑自己的主张。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接下来可以选择与医院进行协商。患者或者其家属可以找医院的相关部门,如医务科等,提出自己的诉求,要求医院对此次医疗事故负责,并协商赔偿事宜。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明确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要求。不过在协商时,要注意医院可能会尽量减轻自己的责任,所以患者需要有充分的准备和合理的诉求。 若协商不成,还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确定医疗事故是否成立以及事故等级的重要程序。患者可以向当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由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对于后续的处理和赔偿起着关键作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最后,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满意或者医院仍然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