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成立该如何处理?买房首付一般是多少?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成立,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是财产返还和补偿方面。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在商品房买卖里,如果合同不成立,开发商收了购房者的钱等财产,就应该返还;要是没办法原样返还,比如房子已经进行了一些前期施工等情况,那就要折价补偿给购房者。 其次是关于有过错方的责任。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如果是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合同不成立,开发商就要赔偿购房者因此遭受的损失,像购房者为买房做准备所支出的交通、咨询费用等。要是双方都有过错,比如购房者提供虚假资料,开发商审核也不严格,那双方各自承担相应损失。 然后说说定金的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为卖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成立的,定金也应当返还,并且如果符合定金罚则,要双倍返还。因为买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成立的,则定金不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就有相关规定。 接着说买房首付的问题。房子首付的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不同地区、不同贷款方式首付比例都有差异。严格来讲,新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一般是三成,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 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二成。要是第二次置业,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五层。至于三套房的情况,有的银行是不给予贷款的 。而且由于每个地区情况不同,楼盘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关系不一样,所以贷款层数实际也存在差别。 相关概念: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以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一种债权担保方式。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合同双方能够履行约定,比如在购房中保证买卖双方能够按时签订正式的商品房购买合同。如果一方违约导致无法履行约定,就会按照定金罚则来处理。 债权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像定金这种方式,就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一定方式保障自己权益,比如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