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招违约金不赔该如何处理?


如果校招违约金不赔,处理方式如下: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是比较平和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就违约金的支付问题进行沟通,看能否达成一致,比如约定一个新的支付时间或者调整违约金的数额等 。 若协商不成,另一方有两种常见的法律途径来解决。一种是收集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这里的证据很关键,比如双方签订的校招合同、能够证明违约事实的相关文件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 另一种途径是通过仲裁的方式要求裁定对方支付违约金。前提是双方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了仲裁协议。仲裁和诉讼类似,都是通过第三方机构来对纠纷进行裁决,但仲裁相对灵活、高效一些。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不赔违约金还可能产生一些影响。若没有能力赔偿,可能会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一旦被列入,就会被限制高消费,比如不能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座等,也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若有能力却拒不赔偿,这种情况可能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面临被判刑坐牢的后果。 相关概念: 失信人名单: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